12/31/2009

2010年的英文到底怎麼唸? BBC來教你

(中央社台北29日電)2010年即將到來,但是英文到底該怎麼唸才對呢?

有些人認為唸作twenty-ten(二零一零)比較順口,另一派人則偏好唸成two thousand and ten(2千零十),甚至有人唸two-o-one-o(二歐二歐)。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這個令人困擾的問題,26日成了BBC Radio 2廣播節目的討論主題。該節目由英國科幻影集「超時空博士」(Doctor Who)的演員大衛鄧南特(David Tennant)與凱瑟林泰特(Catherine Tate)主持。

鄧南特把2010年唸為twenty-ten,並祝福聽眾「新的一年萬事順利」。

泰特說:「twenty-ten…原來如此!看來你很遵守BBC的發音守則嘛。」

鄧南特對節目來賓克里賓斯(Bernard Cribbins)說:「我們應該要唸twenty-ten。」

但克里賓斯認為,老一輩的人大多會唸成twothousand and ten。

泰特接著說:「你不能唸成two thousand and ten…BBC發音部門的人大概要氣炸了。」

BBC設有一個部門,決定各節目應採用的統一發音。但BBC表示,該部門尚未對2010年的唸法作出裁決。

BBC發言人說:「節目錄製之前,大家一致認為twenty-ten是最容易發音的唸法,但用其他方式來唸也不算違規。」

8/07/2009

[Yahoo奇摩新聞-英文新聞]男子愛劈腿 女人討公道【 Sticky end for cheating man 】

原文:A would-be Casanova was tempted to a motel in Wisconsin by the prospect of a tryst with one of his numerous lovers. But instead he found himself ambushed by four angry women, including his wife, who tied him up, beat him and superglued his penis to his belly.

翻譯: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名自命風流的男子被引誘到一家汽車旅館,以為是要跟眾多女友當中的一位幽會,沒想到是遭4個氣憤的女人設局,包括自己的老婆在內。她們把他綁起來揍一頓,還把他的小弟弟用三秒膠黏在肚皮上。

字辭解析:


*would-be(名詞)


想要當…,自以為是的;

例句1:Would-be homeowners these days find it a bit more difficult getting loans.(這陣子想要買房子的人,發現貸款比以前困難。)

例句2:Jennifer’s would-be lover kept stalking her and in the end the court put a restraining order on him.(那個暗戀珍妮佛的男子一直跟蹤她,最後法院對他下達禁制令。)在這裡,禁制令是規定這名男子不得進入珍妮佛所在xx公尺的範圍內。

*Casanova(名詞)


風流的男人,美其名為「情聖」;

Casanova只有一個,歷史上真有其人,其他的只能稱為would-be Casanovas(想效法Casanova的人、自命的情聖)。

Casanova本尊名為Giacomo Girolamo Casanova de Seingalt,生於18世紀的威尼斯,才華洋溢,一生四處冒險,兼具外交官、作家、律師和賭徒等多重身份,結交的都是歐洲的王公貴族和名流,曾與伏爾泰、莫札特等人交往,晚年被迫為一個貴族人家管理圖書館,無聊之餘,以當時歐洲盛行的法文寫下長達1000多頁的自傳兼回憶錄Histoire de ma vie(Story of My Life,「我這一生」)。

這本書被視為記錄18世紀歐洲社會習俗和禮儀最具權威的著作之一,但真正讓Casanova聞名於後世的,卻是他講述個人情史與獵豔技巧的部份。也因為如此,Casanova成為「情聖」的代名詞,但必須指出,「情聖」以近代標準來看,沒有什麼神聖或高貴成份可言,因為根據書中記載,他至少跟120名女子有一腿,其中有許多是有夫之婦,甚至隱約提到幾次與男人的親密關係。

在Casanova的時代,上流社會的婚姻往往是基於門當戶對的考量,而不是以愛情為基礎,而且人們對男女關係的態度比較隨便。

*prospect(名詞)


前景、機會(特別是升官發財的機會);

例句1:Lucy was terrified at the prospect of losing all her savings.(露西想到積蓄可能全部泡湯,嚇得半死。)

例句2:James found himself stuck with impossible workloads and poor career prospects.(詹姆斯發現自己工作永遠做不完,也沒什麼升遷的機會。)

*tryst(名詞)一般是指男女之間的幽會,但也可用來指其他約會,例如:their tryst with destiny是「他們與命運有約」,意指將要發生的重大事件。


更多新聞英語

8/03/2009

妳是TWIT嗎?

來自水果報的報導


輕熟女玩心重 就叫TWIT
英澳潮流 成年不急著成家 先享受自由
2009年08月03日
【王 潔予╱綜合外電報導】年過30還單身無子女的女人,在日本被稱為「敗犬」,但這個族群在澳洲及英國,卻有另一種正面的封號「TWIT」。它是英文縮寫,意 思為「有著少年心境的30多歲女子」(Teenage Women in Their Thirties),美國女星卡麥蓉狄亞(Cameron Diaz)被視為代表人物之一。

澳洲和有「彼德潘症候群」(Peter Pan-syndrome)的男人一樣,TWIT不急著長大、自組家庭,不僅如此,TWIT選擇和青少年一樣,盡情享受自由。就算日前有婦產科醫師,提醒年過35歲的婦女因流產機率高,懷孕要格外小心,但TWIT似乎不以為意。

「不會曇花一現」澳洲模特兒凱莉鍾斯(Kelly Johns)在一場派對上,直言自己是TWIT,「若遇到對的人,我會和他養兒育女,但是我不會坐在家裡空等。」她說遇到Mr. Right前,要好好享受無拘無束的生活。
在 澳洲墨爾本經營夜店「獵人」(Chasers)的老闆賈諾拉斯,也注意到這股潮流。他說:「店裡30多歲的女客比以前多。她們多半是上班族,不過都很辣, 看得出她們有習慣上健身房,打扮得無懈可擊,自信、聰明、風趣兼具。」澳洲心理學家暨社會趨勢分析專家麥昆道則認為,TWIT不會是曇花一現的熱潮,「現 在的人不再以上個世紀的標準,去衡量年紀較長的人了。」

小測驗你是不是TWIT?◎妳理想中的對象?
a.健身房裡20幾歲的精壯男
b.布萊德彼特
c.妳(未來)的丈夫
◎妳最喜歡如何享受夜晚?
a.和20幾歲的壯漢共進晚餐,再到潮吧小酌,然後和他搭計程車到他家,隔天清晨再回自己的窩
b.只要和我的他手牽手,做什麼都無所謂
c.買個便當,再看支DVD,然後早睡早起
◎妳最喜歡的電影?
a.我不愛去戲院,寧可和朋友聊天
b.《英倫情人》超浪漫的
c.除了愛情喜劇,什麼都看
◎喜歡去哪裡度假?
a.都好。我去年去了摩洛哥,上禮拜才從外蒙古回來
b.和阿娜達參加希臘團
c.主題樂園
◎妳40年後會變成……?
a.和「小狼狗」一起在泰國自助旅行
b.兒孫滿堂
c.早作古了
資料來源:英國《鏡報》

解答◎多選a者
妳是正港TWIT。妳活出自我,而且喜歡這樣的生活。妳不會浪費時間空等白馬王子,但他出現時,你們一拍即合。
◎多選b者
妳和TWIT沾不上邊,妳渴望承諾,期待和心上人生一堆寶寶,再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多選c者
妳很務實,妳的丈夫是妳的知己,妳們一家人會攜手克服難關,在人生道路走到低谷時,妳能一笑置之。

3/21/2009

多益雙滿分 26歲男破紀錄

【魏斌╱高雄報導】今年二十六歲、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學生劉賢哲為挑戰極限,連續參加傳統版、新版多益測驗(TOEIC,Test of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都拿下九百九十分「雙滿分」。多益主辦單位、美國教育學習服務社台灣區代表鍾秀忠昨說,劉賢哲「是全台最年輕的傳統版、新版雙冠王滿分考生!」

鍾秀忠說,多益測驗分數達八百六十分以上者不到百分之五,九百五十五分以上者更只有千分之三到五。花蓮師範學院英語教育學系(現已改為東華大學英語學系)畢業的劉賢哲,大二開始考了四次多益,前兩次拿九百七十幾分,後兩次(一新制、一舊制)都拿滿分,他說:「若想出國進修還是得考托福,報考多益是為了挑戰自己。」

看DVD遮字幕

劉賢哲說,只在小學三到六年級補過美語,接下來都靠自修,「一有空就翻《時代(TIME)》、《經濟學人(Economist)》雜誌,看DVD時把字幕遮住,持之以恆。」認為人生最有意思的就是「不斷挑戰自己」的劉賢哲,去年放棄念了三年的彰化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改念中山人管所,接下來他又要改學習法文,展開另一個挑戰。

劉賢哲小檔案
年齡:26歲
學歷:
.花蓮師範學院英語教育學系畢業
.現就讀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紀錄:傳統、新制多益都考到990分的滿分,是全台最年輕的多益滿分雙冠王

學習撇步:
.讀得多才能寫、聽得多才能說
.持之以恆多讀、多聽,自然能累積外語能力

資料來源:劉賢哲

3/06/2009

英學者:7歲開始學文法較適當

相信很多家長都為了孩子的英文而傷腦筋,到底小孩子適不適合學習文法?何時又是學習文法的最佳時機呢?以下這則報導或許可作個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06/5/1fl0h.html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 6日電)英國愛丁堡大學教授普倫(Geoffrey Pullum) 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強調,學習英語,文法和自然溝通兩種應該並行,學文法的目的是與人進行日常生活溝通,最適當的年齡是7歲。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今天起一連 2天,在台灣大學舉辦「英語教學測驗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主題是「語言教學與測驗的新視野─英語的主體性與媒介性」;邀全球英語教學與測驗知名學者談英語研究及教育應有的新思維,與會的普倫是英國著名的語言學家。

普倫表示,一般學習英語有文法學習和自然溝通學習,兩種應該並行,文法本身就存在,但需要經由語言學家歸納出來,學文法的目的不是要學文法,如果是這樣,文法學習會很無聊,學文法的目的是與人溝通。

普倫指出,孩子越小的時候學習語言越好, 5歲的孩子,給他英語和中文閱讀與說的刺激,他的語言表現就會很好,不用特別去學習文法;等到 7歲以後,孩子的心智逐漸成熟,能夠了解文法抽象的架構,同時也滿足孩子想知道為什麼如此的心理。

普倫強調,只學文法,孩子會覺得無聊,英文也會變成像拉丁文一樣死的語言,如果只學自然溝通也不行,日本就是最好的例子,孩子從小不學文法,以日本人英文的表現來看,證明是錯誤的。